2015年7月22日上午,东亚望京中心明越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接到某保险公司委托,要求帮助核实一起货车起火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。
案件经过:事主张大力于2015年7月21日14时投保公路货运险,后于15时报案称20分钟前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自燃,造成整车西瓜全部被烧毁,并据此向保险公司索赔20万元。
保险公司怀疑,案件很可能是先出险后投保,但因出险地点位于中国边境,保险公司想尽快启动调查有一定难度,所以将该案委托给明越,希望可以找到支持性证据。
分公司派调查员王磊、刘波风负责此案。两人调查经验丰富,王磊从事保险调查多年,经验丰富,且对货物运输行业比较熟悉。刘波,黑龙江人,外号“东北通”,王磊老搭档,大家都称呼其老刘。
接到任务后,两人迅速返回公司,先就案件信息进行筛选,得出以下几点线索:
1、被保险人张大力,运输车辆号牌为吉XXX挂XXX,司机王军,车主,吉林XX运输公司员工。
2、事发地,云南勐腊边境的一条高速上,运输目的地,河北。
3、事故时间为7月21日14时40分,投保时间为当日14时,电子保单,报险时间15时。
4、车辆保险情况不清楚,保险标的为一车西瓜,现全部烧毁,损失20万元,索赔资料中有货物资料清单。
王磊认为:“按常规策略,首先要核实索赔资料是否真实,事故是否真实且是否属于保险责任,看来出差云南势在必行啦!”今天老刘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喜欢“唱反调”,他打哈哈到:“客户是我们的上帝嘛!走,为上帝服务去!”
经过详细讨论后,二人做出以下调查规划:
一是就投保信息、运输过程及事故进行核实,证实运输车辆是否报了保险索赔,以及如何索赔。
二是确定装车地点和出发时间,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时间,以及正常出发到出险地所用的时间。
三是走访当地的消防大队、交巡警大队,对上述部分情况进行核实。
规划制定完成后,王磊以电邮的方式发送给上海总部的徐总,服务管理部门主管,保险调查界的女神。很快,王、刘二人就收到了徐总的回复,接着启程飞往云南。
抵达云南后,二人围绕既定计划展开调查,证实投保人、车主等信息基本属实,但车辆启程时间和出险时间却无法确定,初步调查结果不理想,看来要重新思考了。
吃过晚饭后,王、刘二人坐在宾馆房间内谈论案情,他们想知道问题到底出现在哪里?最终问题还是归结到:尽快确定车辆出发和出险的时间。
那么,什么渠道才能确定呢?王磊灵机一动:“为什么我们不使用桌面调查呢?”老刘;“是个办法啊,看来我的思想有点落伍了!”
事不宜迟,王磊马上打开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,先从网上找到车辆所属的运输公司,进一步挖掘有关车辆的信息,看能否找到蛛丝马迹。
老刘则负责打电话联系被保险人张大力和司机王军,结果是两人说的大概意思一样,没有出入。
老刘戏谑道:“看来可以回一趟东北,一解我的思乡之情啦!”王磊揶揄他:“行了,别酸了,赶紧睡,明天六点飞。”
第二天中午,王、刘抵达吉林,寻间东北饭馆吃个饭,稍作休息后,他们就来到涉事车辆所属的运输公司了解情况。
非常幸运是,他们拿到了该车的行程记录,西瓜案的关键证据至此被斩获。
记录显示:该车于2015年7月21日凌晨4时停放装车,9时出发,11时上高速,且一直在行驶,14时32分车辆停止,17时开始车辆往回走。这与司机说的一致,17时交警把烧毁的车辆托回交警大队。
案情已经明确,明越向委托保险公司出具结案报告书,认定事故发生时间为7月21日14时32分,晚于投保时间14时,并不涉及先出险后投保,属于保险责任。
亿和视角:
这个案子虽然很小,但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却很典型。实践告诉我们,不要总是运用惯性思维想问题,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,事情往往还有更加简洁、高效的解决方法。所以,请切记:调查方案时刻在变,凡事三思而后行,不要撞了南墙再回头。